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90条之规定,对于达成民事和解的案件,公安机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议从轻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建议后,亦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从轻量刑的请求;
而当犯罪行为性质轻微且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时,检察院完全有可能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同样地,人民法院也能依据法律法规决定对被告人予以适当的从轻处罚。
因此,若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和受害者能够达成和解协议,根据上述法律条款,被告方有望得到从轻处理,这其中可能涉及到的措施包括减轻刑期、缓刑执行乃至免于起诉等。
然而,最终是否进行从轻处理以及处理的幅度,仍需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共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