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疑诈骗被刑事拘留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涉及诈骗而遭受到刑事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嫌疑分子自首次接受侦查机构的询问或受取强制性约束之时开始,便享有寻求律师辩护权。
侦查机构有责任向嫌疑人明确告知其拥有此项权利。 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拘禁期间请求委任辩护人,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尽快传达其请求。 与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行为时,必须出具拘留证。 拘留之后,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的进行,否则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 因此,对于因涉嫌诈骗而遭受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应该迅速委托辩护人,并要求侦查机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履行通知家属的义务。 如若这些权益遭到侵害,他们有权依法提起申诉或控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