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具体条款中的第八十五条规定,相关公安部门在执行拘留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向被拘留者出示正式的拘留证明文件,并应立即将其送往当地看守所进行羁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如因无法通知到被拘留者的家属或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且若通知可能会对案件调查产生阻碍作用,否则在拘留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
一旦上述阻碍案件调查的因素消除,则应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以上便是关于刑事拘留方面的最新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