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20天了还没逮捕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即便针对某个涉嫌犯罪的人士已实施了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仍然有责任对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方法进行严格的周期性审查。
倘若经过深入分析,发现确实无需再对其进行收押监管,那么人民检察院有权提出释放或调整羁押方式等合理建议,而相关主管部门也应在收到建议之日起最迟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反馈相关处理结果。 因此,若某位人士在刑事拘留期间已经渡过了二十天却依然没有被正式逮捕,这可能是由于负责调查的机构还未完成全部必要的调查工作,或者尚未就是否提起公诉做出最终决定。 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持续关注该案的最新动态,同时也可向负责调查的机构询问拘留的法律依据以及必要性,并请求人民检察院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 如若发现拘留措施存在不当之处或缺乏充分理由,您完全有权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或请求释放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