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看守所关11天算不算刑事拘留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严格遵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显示,即第八十五条,当公安机关拘留任一人员时,应当立即安排其前往看守所进行进一步羁押; 然而,最晚的期限也不能超过24个小时。 这就意味着,若有公民不幸被公安机关拘留并送往看守所,那么自拘留之日起,即便在看守所内渡过了11天的时光,这11天仍应视为刑事拘留的时间范畴之内。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看守所内的11天实际上是作为刑事拘留的一部分来计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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