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发现证据前可以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倘若警方尚未掌握确凿证据,然而通过科学判断和严密推理,认定某人可能为现行犯罪活动的实施者亦或犯罪活动的主要参与人员,当此人存在并符合此法规所列举之任意一种类型的情况时,公安部门有权依法采取临时拘禁措施。
因此,在特定情况下,尽管警方未能获取充分证据,他们仍然有权对上述可疑人物作出刑事拘留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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