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啥时候到法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如若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被处以十年有期徒刑以及更重的刑期,同时,经过按照该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程序已经将侦查期限予以相应地延长,然而遗憾的是,依此依然无法于其有效期内完成侦查工作的终结,在这种情况下,省级人民检察机关有权批准或决定进一步延长侦查期限两个月。
这就意味着,倘若案件情况错综复杂,侦查工作所需时间较长,法院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多次延长侦查期限,从而确保案件得以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与审理。 因此,从刑事拘留至法院审判的时间跨度可能因案件的复杂程度及侦查工作的实际需求而有所差异,但法律赋予了在必要情况下延长侦查期限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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