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及第一百六十九条之规定,涉及刑事拘留至开庭审理的时长,需视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在侦查阶段,羁押被告人的时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如遇案件情节特别复杂,且在该期限内无法完成结案工作的,则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
对于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其责任主体为人民检察院。
这就意味着,一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人民检察院将承担起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的职责。
在此过程中,所需耗费的时间可能因案件的复杂性、证据搜集难度以及审查起诉效率等诸多因素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