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到法院审理要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审理的周期,取决于诸多环节的推进速度,这其中包括调查取证、罪名审查、以及最终的法庭审判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明文规定,公安部门应于拘留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至四天; 对于流窜作案或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而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必须在七天之内做出相应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应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同时将结果通知检察院。 依据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月,但对于复杂案件,经过上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再者,根据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提起公诉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全面审查,并做出最后决定。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到法院审理的时间跨度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这其中涉及到调查阶段的进度、案件的复杂程度、是否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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