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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知道有没有被刑事拘留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进行人员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出具拘留证件,而且必须在得到被拘留者后立即将其送往看守所加以关押,最迟不得超过24个小时。
此外,除非因某些特殊原因无法通知或存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对侦查造成障碍的情况外,一般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通知相应的被拘留人家属。
若告知因存在某些特殊情况有碍侦查而无法实现,也须在上述障碍消除之后立刻通知已被拘留者的家属。
因此,若您不幸遭遇到了刑事拘留,那么一般来说您应该可以收到拘留证件,并且您的家属于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之内也能得知此消息。
而若您未收到过拘留证件亦或者并未收到关于您被拘留的任何家属通知,这或许意味着您并未遭受刑事拘留,或者是通知的过程出现了延误。
然而,具体情况仍需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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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23: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