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传应如何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对于被拘留或逮捕的被告人进行手铐拘捕,必须经过法院院领导的签名批准并发布拘捕令(即拘传票),且拘捕由司法警察执行行动,至少需两人起行。
在拘传期间,被告人应被出示拘传票以供确认身份。 当被告人拒绝拘捕时,执法人员有权采取戒具作为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 拘传被告人,应当由院长签发拘传票,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拘传被告人,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被告人,可以使用戒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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