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6个月没开庭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若涉嫌违法者在被拘留长达六个月之后仍然未能迎来案件审理,并且从法定期限的角度来看,已明显超出了期限,那么相应的司法部门,例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理应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对涉案人员实施的强制措施。针对该问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指定代理人、亲人或律师均有权利请求相关部门解除强制措施。若有任何政府机构未能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强制措施,当事人可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申请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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