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是否属于刑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拘留并非为刑事处罚之一环,仅仅作为一种司法程序上限制人权的强制性手段。
具体而言,拘留可以被划分成三个类别,即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 2、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共同对抗犯罪行为而采取的拘留举动,实际上是针对直接受案的案件、在侦破过程中,如遇法定紧急情况,对目前正在实施犯罪活动或具有重大犯罪疑虑人员所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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