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录口供算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明确定义,警方采集口供行为本身并非当然地导致刑事拘留措施的实施。刑事拘留,主要是由公安机构在特定条件下,根据该法律条款所列举的七项具体情形之一,针对犯罪嫌疑者适用的一种强制性处置方式。而采集口供,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案件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搜集证据的方法,未必会牵涉到拘留程序。仅有在犯罪嫌疑人满足了上述法律条款所规定的某一种或多种情形时,公安机关方能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措施。因此,仅仅是口供记录这一行为,并不能等同于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