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的刑事拘留时间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明文规定,检察院对于自行接办的案情内被羁押之人,若判断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在14日内作出决议。若在特定情形之下,也可将这一期限延长到1~3天。因此,检察院所实施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应超出14天,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一时限最长可顺延至15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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