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异地法院传票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确凿事实表明,若传唤令已下达且被传唤当事人并未在场,可交付其法定成年近亲属或属地单位主管责任人接受保管。
此外,在收件人或其代理人拒绝对等签收或办理相关手续时,送达者有权邀请其附近邻居或在场其他见证人出席现场,向其详细阐明情况后将相关文件留置于其住所,同时在送达证明上注明拒绝接收及送达的确切日期,由送达行为人进行签字确认,即视为其已获有效送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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