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刑事拘留需要证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某些特殊情况之下,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先期拘留。此项条款并未对刑事拘留过程中必须具备何种形式的证据作出强制性规定,而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实际状况列举出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先期拘留的几种情况。因此,假如被指控为现行罪犯或存在重大作案嫌疑且满足了上述任意一种情况时,公安机关便可行使权力对其进行先期拘留,并不必然需要事先掌握充分的证据。不过,在此之后,公安部门仍然有义务遵循法律程序积极搜寻和检验各类相关证据,以便最终确认是否构成犯罪。因此,尽管拘留行为未必完全依赖于证据,但是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的重要性却是不可忽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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