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之后的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若在对某被拘禁者进行审讯后,发现其不应被继续羁押的情形,须立即将该名被拘留者予以释放,同时发出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这就意味着,在刑事拘留过程中,若是公安机关能够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察觉到并无充分的证据或相应的法律依据来支持继续拘留被拘留者,抑或是被拘留者并未实施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应立即终止拘留程序,释放被拘留者,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这无疑是刑事拘留流程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其旨在保障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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