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八十二条明文规定,若需对当事人实施刑事拘留,必须满足以下必要条件之一:首先,当事人正在预备或实际执行犯罪行为,或者是在犯罪发生之后立刻被相关部门察觉;其次,当有人被害或目击证人在现场确认其为涉嫌犯罪者;再次,在当事人的身边或住所内发现了与犯罪有关的证据;此外,如果当事人在犯罪之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中;再者,如果当事人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的可能性;最后,如果当事人没有透露真实姓名和住址,身份无法确定,并且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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