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能不能保外就医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明文规定,被拘押于刑期之内的犯人在符合若干具体规定后,可依法请求暂予监外执行,这当中也囊括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而急需保外就医的种种情形。正基于此,如果犯人无疑具备严重病情并经过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那么他们便有权提出保外就医的申请。然而,对于那些可能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的犯人,或者存在自伤自残倾向的犯人来说,他们将无法获得保外就医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