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延长刑事拘留时间怎么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侦查阶段的被羁押期限如果需要进行延期的话,其计算应该以原有侦查期间的羁押期届满那天为起点进行。一般的情况下,针对侦查期间的羁押期,法律有明确规定不能够超过两个月时间;然而,若遇案情特别复杂且在两个月内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情况,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之后,可以适当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限;如果是涉及到重大复杂的案件,则可以再次申请延长两个月的羁押期限;而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则可以继续延长两个月的羁押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8 22: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