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多久上门抓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的明文规定,并未对于危险驾驶罪嫌疑人的抓捕行动设定固定的时间段。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立案调查、搜捕逮捕等环节皆需依照公安机关所制定的相关法规依法进行操作,而实际所需耗费时间将根据案件本身的复杂性、证物搜集的进展过程以及法律程序落地执行等多个因素来综合决定。若您希望了解关于危险驾驶罪嫌疑人被逮捕的确切时间,我们建议您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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