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逮捕的情况下还要继续侦查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对未被批准逮捕的案件需要进行进一步侦查工作,则所需时间并不一定固定,而是将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审慎考量和判断。
倘若涉及到补充侦查程序的启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补充侦查的期限应控制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且补充侦查共计可行两次。 对于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旧认为证据资料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的,并且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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