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如何批捕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检察院在批准逮捕前对公安机关所提交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这是一项必要且重要的程序步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八十九条及第九十条之规定,检察院在对涉及到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权利的逮捕事项进行审核与批准过程中,决定该事项的权力归属于检察长,但对一些重大复杂的案件,将会提交至检察委员会进行深入讨论后再做出最终决策。经审查完毕之后,检察院将依据案情的实际状况,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批准了逮捕请求,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相关命令,并将执行结果及时告知检察院;反之,若未批准逮捕请求,检察院也会向公安机关详细解释其原因,同时在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况下,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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