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怎么调解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明确规定,关于刑事拘留阶段的调解行为,它并不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进行主导或主持,而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自身意愿充分表达且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自主地达成和解协议。当和解协议成功达成之后,相关司法机构应负起义务,审慎地对和解的自愿性以及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对于那些能够积极履行和解协议的被告方,也应该依法给予适当的从轻处罚。因此,在整个调解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尊重当事人的自愿选择和合法权益,让他们有机会通过自主协商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依赖于官方主导的调解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并非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而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达成和解协议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且对积极履行和解协议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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