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不处理可以保释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明确的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在接受强制性措施的法定期限已达到并超越完毕,那么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是公安部门应依法履行义务解除相关强制措施。换句话说,若是刑事拘留的法律时限宣告结束却仍未得到妥善处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相应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提出解除强制措施的请求。因此,若刑事拘留未能得到及时处理,并且满足了法定期限已达的条件,便可依照此项法规条款申请保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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