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必须通过法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刑事拘留并不一定需要通过法院进行批准和执行。实际上,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的权力,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干扰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法院在整个司法过程中的职责主要集中于审判环节,而并非直接参与拘留决定的作出。在刑事拘留完成之后,公安机关将会把相关案件材料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并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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