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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刑事拘留后多久可能被释放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常规情况下,针对某些轻度刑事犯罪行为人员,其被拘押的时长通常为十四日,从其被带至看守所以来进行计算。
在此期间,司法机构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批请求,而检察院行使其审查决定权所需的时间则大约为七日,这部分时间同样是作为刑事拘留的期限予以计算,若检察院予以了复核批准,则代表此案倾向于提起公诉,若未能得到复核批准,便可考虑将涉事人员予以释放或者变更相应的强制措施。
对于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况,其拘留期限则为三十七日,其中检察院行使审查决定权所需的时间为七日,在此期限内,侦查机构需提交书面文件至检察院请求批捕,若此次复核依旧批准逮捕,那么将继续实施刑事拘留程序;
反之,如果不予以批准逮捕,则应立即对涉事人员采取释放或者改变其他强制措施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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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18 4:5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