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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诉法中的延长条款具体指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若公安机关对已采取拘留措施的人员,认为其需要进行逮捕的话,应在拘留期限内的三天,即最迟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检察院提出申请,等待审查批准。
但如遇特殊情形,此审查期限可予以延长一日,直至四个工作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是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针对上述审查期限甚至可以进一步延长至30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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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4: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