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入看守所后无家人照顾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关入看守所以后如果无法得到亲友的照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
对于经济状况较为宽裕者,也可以自行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然而,需要认识到看守所作为帮助国家实施对犯罪嫌疑人人身限制与监控的专门机构,在押人员的饮食起居皆有国家承担责任,当然他们的生活环境并不如预期的那般优越,日常所需的生活设备还需自行购买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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