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有不捕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明文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理公安机关呈报批准逮捕的案件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案分别予以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这就明确指出,即便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盗窃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然而若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无需进行逮捕,或者存在其他法律所规定的不应批准逮捕的特殊情况,那么人民检察院便有权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对于盗窃罪而言,确实存在着不被逮捕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主要取决于每一个具体案件的事实与证据,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专业判断。假如人民检察院经过深入分析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通过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也能够有效地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安全,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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