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侦查阶段证据不足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侦查阶段,当证据不足以支撑指控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在公安机关侦查的过程中,如果经过调查核实,认为犯罪嫌疑人所犯下的罪行并不符合刑事追诉的标准,可以依法裁决终止案件,不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已经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立即给予释放,且须同时发放释放证明书,并将相关情况通知当初批准逮捕的有关检察部门。 此外,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案件的过程中如需拘留某人,必须于拘留后的二十四个小时内对其进行讯问。 倘若发现不应拘留的情形,必须立即停止拘留行为,并为当事人发放释放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六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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