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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是否相同有何区别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治安拘留及刑事拘留皆有公安机关负责实行,然这两种禁锢之行径本质上有显著差异:
第一,法制性质存在显著差别。
虽然治安拘留(又称之为行政拘留)乃行政惩戒中的严厉手段,但是它仍然仅属于行政法规范畴;
反之,刑事拘留乃是刑事审判过程中为确保诉讼进程得以流畅运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而非实质处罚。
第二,行政处罚的主要针对群体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违规人员;
相对于此,刑事拘留的目标对象则是触碰刑律法规,应受刑事责任追究的现行罪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
第三,应用的目标诉求截然不同。
治安拘留旨在通过该等惩戒方式对违法者实施报复与约束教育;
然而,刑事拘留的宗旨却是阻止或打击现行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逃避或干扰刑事审判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治安拘留只得由公安机关施行,而刑事拘留的决策权则掌握在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手中。
最后,关押期限亦大相径庭。
治安拘留可至多持续15个自然日,若违法行为人涉及多项罚责并被合并执行,他们的关押时长则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至于普通刑事拘留,其最长时间限制是14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对逮捕申请的审核批准期),而对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团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而言,拘留期限更可延长到37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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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2: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