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会持续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刑诉法对刑事拘留方面的相关法律条款,我们不难得出刑事拘留期限的常规设定为10日。
法院方面通常都会按照刑诉法的规定,自警方拘留犯罪嫌疑人之日起算,必须在3日内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并获得批准; 而作为法定审查权限的检察机关,也需在收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负责与否的决议。 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警察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可以适度延长,因此在实践领域,刑事拘留的总时长常常会超出10天的界限。 其次,依照我国现行刑诉法的相关规范,若警方遇到一些特殊原因导致其在3天内无法履行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之责,这时他们就有权延伸申请批捕的时限,最长可达到1至4天。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涉及到团伙犯罪、累犯案件、流窜各地作案的重大罪犯嫌疑人时,警察机关想要提请检察机关做出批捕决策的期限甚至可以无限期延长至30日,再加上检察机关的7天审查批捕期限,所以理论上刑事拘留最长极限就是37天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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