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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羁押、拘役、拘留三者有何区别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拘役乃是一种特定情形下短期性质的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在方便执行的地点采取的教育改造手段的刑罚方式,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两者之间,属于相对较轻之类型的刑罚。
而拘留则是指对其进行一定时间内的扣留和拘禁行为。
对于羁押这一概念而言,它通常也可称之为拘押,是在针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进行一定期限内的人身自由约束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强制性的状态,但本质上看并不能将其视为一种独立存在的、具备全面特性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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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2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