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与逮捕之间有何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羁押这一执法行为通常指的是在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逮捕令或者由人民检察院审核批捕之后,在实际执行逮捕程序过程中,将罪犯予以羁押关押的手段;
承担具体执行逮捕任务的机构,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均有权在成功逮捕罪犯并完成相关程序后,正式启动羁押过程。 而逮捕这一执法行为是经检察院、法院的核准批准,或者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执行的。 对于有确凿证据证实其涉嫌犯罪且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国家可在一定时间内对他们实行全面的人身自由限制,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这种限制程序就是所谓的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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