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从调查是否等同于羁押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上并非如此。
羁押在本质上乃是一种源于逮捕或拘留指令之后,并与之紧密相联的强制手段,在此过程中,公民的人身自由被依法暂时剥夺。 这并非一项独立存在的适用措施。 羁押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已经或者有可能涉及到犯罪行为,然而协从调査却通常并非出于涉嫌犯罪的原因,而是作为一种参与刑事案件调查工作的方式而已。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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