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刑事拘留一般拘留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十五天之内。
此外,公安机关对于那些被拘留者,若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如有确实证据表明需要进行拘捕等,则必须在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国的人民检察院提交相应的审查批准申请。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审查批准申请的时间可适当延期至四个工作日。 因此,刑事拘留的全称为“刑事拘留”而非“行政拘留”,且拘留的本质应依据具体案件事实以及相关法律条款予以判断,而非简单地以行政拘留的时限来判定。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谁,只要被公安机关实施了拘留措施,不论是行政拘留抑或是刑事拘留,公安部门都应该依法书面通知被拘留者家人拘留的原因和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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