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超期,近亲属能否申请救济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他们有权挑战强制性措施并请求做出改变,例如转为保释或监视居住等其他形式的监禁。
无论是案件的当事人还是其近亲都有资格提出此类申请。 我们国家的相关法规明确表示,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经由司法程序被逮捕之后,检察院仍然需要对其是否有必要继续限制人身自由进行深入审查。 如果发现不存在继续羁押的必要条件,那么检察院应主动向相关机构提出建议,释放相关人员或是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的必要行动。 这些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在接收到检察院的正式建议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汇报给检察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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