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案件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刑事拘留案件的办理程序,其具体步骤大致如下:首先,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人员采取羁押措施,实施司法拘留。其次,在拘留执行之后的24小时之内,应按照法律规定通知相关家属(如遇无法通知或者有碍于案件调查等特殊情形则除外)。紧接着,拘留期限原则上定为三天时间,但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涉及跨地区作案、多起案件、团伙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例,拘留时长可延长至七个工作日。再者,如果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确需进行逮捕的,应当在拘留期限内提交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最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批准逮捕,则犯罪嫌疑人将被正式逮捕并送入审查起诉环节;反之,若未获批准,则应立即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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