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合执行刑事拘留的条件包含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刑事拘留执行条件的审核务必符合以下规定:首先是必须具备充分的证据能够明确指出嫌疑者涉及到某种罪行;其次是基于可能出现的嫌疑人躲避调查、毁灭证物、阻挠侦查等风险;最后是鉴于紧迫性的情势需求,有必要立即限制嫌疑者的人身自由以确保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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