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家属会见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于看守所内,被拘押者家属的探访时间原则上每次不宜超过半小时之久,每月的探访次数应控制在一次以内,且每次的探视人数不应超过三人。
在执行此探望规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条件限制,且探视事项须征得办案单位的批准方可进行,同时需要在看守所规定的工作日时间段进行。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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