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算是成为刑事拘留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国家法律赋予执法部门针对涉嫌触犯法律者施行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倘若一位公民由于涉嫌涉及严重罪行而经由公安机关依法做出了拘留的决定,并且将其拘留在指定的拘留场所内,那么这位公民便进入了刑事拘留的状态。刑事拘留此举的实施往往是出于紧急需要,或者旨在防止犯罪嫌疑人试图逃脱调查、销毁证据等风险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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