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案件,其所适用的刑事拘留期,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的最长限制是37日。此拘留期间之所以设定为37日,主要基于以下考量因素:首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在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阶段,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其拘留期限一般设定为14日;但若存在特殊情形,则可以将拘留期限延长至30日。其次,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措施,那么他们应当在拘留期满之后的30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而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时,其所需的时间不得超过7日。因此,综合上述各方面因素,最终的拘留期限最长可以达到37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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