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地区看守所会见律师怎么委托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地处四川地区的情况下,当需要委派律师到看守所进行会面时,通常建议采取如下程序来执行:首先,应当选择具备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专业律师,您可以从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或者听取亲朋好友的推荐意见来做出决定;其次,在选定律师之后,应与之进行深入的咨询交流,以便对其专业素养以及服务收费标准有更全面的了解;接下来,您需要与选定的律师签署正式的委托协议,以明确服务范围、费用及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然后,您需要向律师提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人身份信息、案件的基本概况等必备资料;最后,根据协议约定,您需按时支付律师费用。在此基础上,律师将凭借委托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