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传唤还是传讯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为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涉嫌触犯法律规定之人员,在获取完备且具备法定之证据支持后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并非寻常的传唤或者传讯过程。传唤与传讯则通常由侦查机关出面通告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前往指定地点接受问询。这两种行为在本质上存在显著差异,传唤与传讯并不涉及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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