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不去执行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被施行刑事拘留之人士,收到拘留决定书后却拒不遵从该命令,由于此举于法律层面上无法获准,故需明确知晓。刑事拘留乃为国家公安权力机构与人民检察院为打击及防范涉及犯罪行为而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一经依法作出,便具有不可抗力的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倘若相关当事人未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手段予以执行。对于试图逃避拘留者,其所面临的法律后果将更为严峻,例如被列为通缉犯、刑期延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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