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可以保外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通常是为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利进行而实施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其本身并不直接关乎保外执行之事项。保外执行则系指已判定有罪者在监狱中服刑期间,由于特定原因而获准即刻或永久释放的法律制度。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刑事拘留之际并不满足保外执行所需的特定条件。需注意的是,若嫌疑人经起诉并最终获得定罪判罚,且于其服刑过程中满足相应法定条件(例如患有严重疾病等),方有可能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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