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不能超过几个小时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框架下,对于被捕者的拘留期限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7日,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种拘留并非持续性之拘留形式,而实际上是从实施拘留行为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正式申请,请求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整个过程中的时间段。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有责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正式实施逮捕的决策。若在规定时限内,检察院未能做出相应决定,则应立即释放该名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