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事达到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在实施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那些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在特定的法律条件之下所采取的一种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这种拘留措施通常只适用于处理紧急状况,从而有效地防止嫌疑犯试图逃脱侦查或者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然而,为了确保拘留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需要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该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最后,如果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安全的话,那么就可以考虑采取刑事拘留的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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